邢台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邢台市地处河北省南部,太行山脉南段东麓,华北平原西部边缘。位于北纬36°50′~37°47′,东经113°52′~115°49′之间,东以卫运河为界与山东省相望,西依太行山与山
西省毗邻,南与邯郸市相连,北分别与石家庄市、衡水市接壤。辖区东西最长处约185 公里,南北最宽处约80公里,总面积12486平方公里。市政府所在地北距石家庄市106公里,
距首都北京396公里。邢台市是冀南重要的中心城市,是以装备制造、煤盐化工、新能源、汽车工业、新型建材为主的新型工业基地,同时又是具有浓郁历史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邢台市简称为邢,别称牛城、邢襄,旧称邢国、襄国、邢州、顺德府,星空分野属昂、毕二宿(西名:金牛座)。邢台市有着有3500余年的建城史和610余年的建都史,是大科学家郭守敬的故乡,素有“五朝古都”之称,先后做过商朝、邢国、赵国、常山国、后赵五个朝代和国家的国都。邢台北通幽燕,南达黄淮,西扼太行三关,东望华北平原,自然条件优越,素有“鸳水之滨,襄国故都,依山凭险、地腴民丰”的美誉。